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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推税务特赦令 海外财产收入早申报可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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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7

ATO推税务特赦令 海外财产收入早申报可免罚

  ACB News 《澳华财经在线》报道: 澳大利亚正在加大对澳洲居民应课税项目下的海外收入的审查监管力度,同时劝戒纳税人行动起来以避免未来不必要的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近日,ATO澳大利亚税务局官员克里斯·乔丹(Chris Jordan)宣布一项名为“从今天做起,一起申报海外收入”计划(Project DO IT)。

  此计划实质上是税务特赦令,为符合条件的纳税者提供了在2014年12月19日之前自发上报境外收益和资产,以免除潜在指控和处罚的机会:全面披露个人海外收入和财产的澳大利亚居民,可以避免犯罪调查和检控,但前提条件是并非是有意欺诈政府。

  
  自主申报的纳税者在规定的日期前申报相关海外收入等信息,则只收取过去四年间境外资产收益税,并且只需要缴10%的缺口罚款。

  
  符合本次自主申报计划的纳税者不包括:

  澳洲税务局已经审查过遗漏境外收益、资本得利、过多税务减免的纳税;

  已经被认定牵扯进推广和营销逃税漏税方案的纳税者;

  目前已经在接受刑事调查的纳税者,包括有税务相关刑事犯罪嫌疑或境外资产和收益源跟税务无关但牵扯严重刑事犯罪的纳税者;

  没有遵守之前颁布的自愿境外资产申报法案的一些特定债务的纳税者。

  
  ATO规定,在规定截至日(2014年12月19日)前自发申报境外资产收益的纳税人可以获得只缴10%缺口罚款的权利和获得澳洲税务局的保护而不被刑事调查。

  
  按照Project DO IT,未来一段时间,澳洲税务局将聚焦于此次收税阶段内(通常是四年内)的未申报的和错误申报的税务。而以往的漏税行为不仅仅局限于四年内,将会追溯过去十年间的漏税行为。

  
  进行申报的纳税者将从此次法案中获得如下机会:只需要缴10%的缺口罚款外加利息(如果不主动申报的话将会被要求缴高达90%的缺口罚款);对于20000澳币及以下的额外收入,将不会收取缺口罚款;澳洲税务局不会知会其他执法机构来刑事审查纳税人的逃税漏税行为。

  
  全球通力合作严防偷税漏税

  
  乔丹提提醒纳税人,全球很多国家正在紧密合作以在全球范围内上正查处偷税漏税行为,纳税人需要依法对包括海外收入在内的各项收入做税务申报。

  
  近年来,随着G20峰会提倡的税务透明化和愈来愈多银行数据在国际间的交流共享,全球各国政府增强彼此间的相关数据共享,利用高科技查处逃税漏税力度逐渐加大,“避税地”概念即将成为历史,偷税漏税被查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乔丹鼓励纳税人利用税务特赦令规定期间,自主申报之前未能申报的相关海外收入等信息以避免未来被查处后面临的巨额处罚金和刑事诉讼危险。

  
  “果你有海外赋税义务,现在行动起来申报,我们会带你回归合法系统并为你减免大量的罚款。如果你在此期间不申报,你会被查处并伴随巨额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法案仅仅重新审查那些修正评估还没有过期(通常是四年内)的纳税年度,澳洲税务局不会重新评估不在审查期限内的逃税漏税行为。这意味着澳洲税务将只会对期限内的纳税年度征税,不会追溯太久远。但这些只对那些按照要求披露个人在海外收入和财产的澳洲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