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三大误区
2015-05-28美国投资移民热度不减,三大误区也让多人中招。
误区一:
美国投资移民=美国国籍
很多人以为办好了投资移民就意味着直接成为美国公民了。其实不然,“投资移民”与“加入外国籍”完全是两码事。根据美国EB-5投资移民此方案规定,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或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两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两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误区二:
美国投资移民 =定居国外
“美国投资移民”就意味着定居国外吗?未必一定如此。“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向投资移民者签发的一种签证的类别,当获得这种“移民签证”之后,更普遍的说法是每年必须入境两次,或是每180天必须入境一次。这种误解的来源是混淆了加拿大和美国的移民规定,以及错误地适用了美国税法上183天规则。美国税法是以183天为限界定美国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但这一界定并没有在移民法上得到认同。误解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1996年的IIRAIRA法案规定离境超过180天的永久居民在返美入关时需要获准入境。实际上移民局网站上的建议是不要在未申请回美证的情况下离境超过一年。
误区三:
美国投资移民 =有钱人
眼下说到美国投资移民,很多人都认为那是富人的“特权”。其实这种判断并不准确,现实中普通工薪阶层移民国外的,远比“有钱人”多得多。可这样算一笔 账: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投资本金50万美元,再加上相关的项目管理费、律师费、申请费等,综上以一个三口之家(子女小于21岁)来说, 投资移民美国的成本是58万美金左右。虽然看似“300多万人民币”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宏观来看投资者获得绿卡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还是合算的,拿子女读书为例,只要选对美国投资移民的项目,不单能拿回58万美元的本金获得盈利,还能让子女轻松上名校。
因此,不得不说,通过美国投资移民EB-5来为子女规划绿卡教育, 不失为一个智慧又稳妥的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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